FDA目前授权了三大机构GS1,HIBCC以及ICCBBA来负责发行UDI码。根据法规21CFR830subpartC,这些授权机构负责代办FDA授权,审查全美提交的UDI码申请的具体信息,依据规定对申请进行评价。考虑到UDI识别码的出台对于中小型企业的负担,根据法规21CFR830subpartB,以下情况可以豁免或替代UDI标签:1.制造和贴标日期早于UDI符合日期的,有3年豁免期2.豁免GMP要求的I类医疗器械3.被**包装且单独的,不用于商业流通、使用时包装才被拆除、**的一次性使用设备4,东莞UDI实施.*用于研究、教学、分析、不用于临床使用的设备5.法规,根据UDIFDA官网所称,在UDI出台的7年内,将逐步完善UDI系统,使其运行地更为有效。对于豁免对象以及申请费用的规定将会进行调整,东莞UDI实施,注册人员应该周期性地随访有关条例。不同UDI颁发的机构UDI的形式会有不同么?根据***的2016年FDA发布的UDI形式说明文件,不同授权机构颁发的UDI会有不同的地方。拿GSI颁发机构举例:在上表举例中,01到11之间的数字**的是器械识别码,(11)之后是生产时间,东莞UDI实施,(17)之后是过期时间,(10)之后是器械批号(21)之后是序列号。对比HIBCC颁发的UDI形式举例:在此UDI中,+后面符号**LIC+生产号(Productorcatalognumber,PCN)。 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纳入第二批实施唯1一标识范围.东莞UDI实施
目前旗下的UDI服务平台,获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GS1)的认可。是一站式的UDI申报平台,主要为医械企业提供UDI实施方案,全国各地都可以服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39号)第八章附则中医疗器械定义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东莞UDI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基于唯1标识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做好产品召回追踪追溯等工作。
根据FDA,器械标识包括以下各项,其中,并非所有的类别都要求使用第2项生产识别码:1、器械识别码:?器械的**/商标/品牌名称?器械的版本号或型号?器械贴标者(使标签置于器械上、使标签修改、或者使器械引入商业的人)2、生产识别码:(1)例如批号或批次、序列号、到期日期、生产日期;对于被作为医疗器械监管的人体细胞、组织、或细胞和组织产品,要求使用特定的识别码。除了特定的器械识别码,还需要将有关器械的信息输入到GUDID,其中包括器械识别码,以及下列内容的每一项。生产识别码是不需要的;(2)如果器械使用直接标识,并且直接标识与器械标签上的标识不一致,需要说明哪一个为器械识别码;(3)之前的器械识别码(如果贴标器械为新版本或新型号);(4)器械版本或型号;(5)标签上的生产识别码的类型;(6)FDA市场准入的类型及编号,和列名编号;(7)基于“全球医疗器械命名系统(GMDN)”的产品代码;(8)FDA产品代码;(9)每个包装内的单个器械的数量。
UDI(UniqueDeviceIdentification)又叫医疗器械***标识,是一串由符号、数字或者字母组成的代码,一般附着在医疗器械产品和包装上。它是医疗器械***标识系统中**重要的一环,具备全球***性,可用于医疗器械产品的精细识别,便于监管和追溯,所以也被称为医疗器械产品的“数字身份证”。UDI存在于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是精细识别医疗器械信息的基础。它的实施将会减少市场中对医疗器械识别不足的障碍,迅速并准确地识别出器械安全和有效性的关键信息,减少因此带来的医疗差错。同时,UDI系统可以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质量,更有效地识别产品问题,更迅速地召回问题器械,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UDI系统可实现医疗器械标识和产品主数据的记录。
医疗器械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或一物多码现象,严重影响重要器械的准确识别,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如何有效监管医疗器械,监测不良事件,在发生不良事件时迅速召回问题产品,有效追溯事故源头并追责?监管机构从被动变为主动过去,监管机构在报告不良事件时是被动的。是否报告不良事件和报告内容取决于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相关医疗机构。为了核实报告中的信息,监管机构必须花费大量的精力。但通过建立UDI数据库,监管机构在了解不良事件后,可以根据UDI代码快速了解所涉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提出后续工作的要求展现形式灵活,可以根据您在包装上的需求,自行设计UDI标签,确定展现形式。济源UDI打印贴标
通过记录在案的识别符来验证某一项目的历史、位置或应用的能力。东莞UDI实施
2012年7月9日,《FDA安全与创新法案》签署成为法律文件,要求FDA建立新的UDI系统。直到2013年9月24日,FDA发布了《**终条例》,强制性要求器械在销售和使用时用UDI来进行识别。UDI由DI和PI两部分组成。DI(DeviceIdentifier)器械识别码是UDI的固定和强制性部分,它包含贴标者(labeler)信息和产品型号。PI(ProductionIdentifier)生产识别码是UDI的可变和非强制性部分,一般包含:批号,系列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等信息,贴标者可以根据产品需要选取适当PI的信息。这里的贴标者是指产品的制造商或用自己品牌将产品进口到美国的进口商。UDI必须由以下两种形式同时出现产品的标签上和包装:1.可直接读的纯文字版,如数字和字母;2.机器可读的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AIDC)格式,如条形码,二维码,RFID等。而对于**软件,如果软件有封装,则在封装上必须有以上两种形式出现。而对于软件,不管它是否则有封装,只要在软件的里面,如在软件的说明部分或软件的开始部分,提供以上两种形式中的一种或两种形式的UDI.贴标者还需向GUDID(全球UDI数据库)提交登记产品UDI信息,在提交登记产品UDI信息时只需要提交DI编码,而不需要提交PI编码。 东莞UDI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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